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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员会2014年部门预算

时间 : 2014-03-18 18:11:39      作者 :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9619

第一部分 广州仲裁委员会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广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于1995年组建的仲裁机构,主要职能是接受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保证公证、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州市编委和广州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市直属局级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为财政核拔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州仲裁委员会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广州仲裁委员会总编制人数61人,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后勤服务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总体说明

广州仲裁委员会2014年收支总预算581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17.8万元,占收入预算94.84%;本年支出5817.8万元

     二、201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广州仲裁委员会2014年度收入预算安排5817.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5517.8万元,占94.84%;其他各类资金300万元,占5016%。

     三、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广州仲裁委员会2014度支出预算5817.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509.8万元,占支出预算8.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17万元;项目支出5308.00万元,占支出预算91.24%,其中:经常性专项支出3050.00万元,一次性专项支出2258万元。

    按支出预算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642.16万元占96.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3万元,占1.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4万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类)93.27万元,占1.6%

    (二)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广州仲裁委员会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出5517.8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73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509.8万元,比2013年减5.2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5008.00万元,比2013年增加743.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96.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1.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占0.37%;住房保障支出占1.6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安排支出5342.16万元,比2013年增加732.52万元增长15.89%,原因主要是随着近年仲裁业务拓展,2014年案件办理量预计增长较多,相应办案和庭审成本性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安排支出53.99万元,2013年增加6.09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增加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安排支出12万元,比2013年增加3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在职以及退休人员医疗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安排支出93.27万元,2013年减少3.59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三)2014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5万元,2013年减少3.08万元,下降3.5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万元、无增减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0.83万元,2013年减少2万元,下降3.93%,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50.83万元用于保障8辆公务用车的运行;公务接待费预算16.67万元,2013年减少1.08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励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和控制接待任务

(四)2014年会议费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会议费预算112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48万元,下降42.86%。为进一步加强国际仲裁交流与合作,打造粤港澳仲裁法律服务平台以及宣传、开拓将仲裁业务辐射珠江三角洲等地区。主要用于仲裁合作研讨、业务拓展、案件、案例研讨等大小型式会议。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预算项目支出5308万元,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支出5008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仲裁员经费630.00万元;

     2)仲裁成本性支出970.00万元;

     3仲裁案件办案费550.00万元;

        4) 金融仲裁院经费200.00万元;

        5) 仲裁研究院、国际仲裁院经费200万元;

        6) 知识产权仲裁院200万元;

        7) 法律咨询及业务拓展经费80

        8) 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工作经费200

        9) 对外活动经费20万元;

        10)仲裁大案办案费用1408万元;

         11)大型仲裁业务宣传活动经费150万元;

         12)购置知识产权仲裁院业务用房经费400万元。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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