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共1个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5万元,比2013年减少3.08万元,下降3.52%。其中具体安排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万元、无增减情况;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0.83万元,比2013年减少2万元,下降3.93%。其中:
1. 公务用车无购置计划;
2. 公务用车运行费50.83万元用于保障8辆公务用车的运行;
公务接待费预算16.67万元,比2013年减少1.08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励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和控制接待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