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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员会推动与港澳仲裁合作 共享适用“3+N”仲裁庭审模式

时间 : 2022-04-21 14:32:49      作者 :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4621

4月20日,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与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澳门仲裁协会线上召开穗港澳三地共享适用“3+N”仲裁庭审模式研讨会并签署合作备忘录。各方共同探讨了“3+N”仲裁庭审模式机制建设与深度合作事宜,并就共享适用“3+N”仲裁庭审模式达成一致意见,致力于为来自世界各地的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经济的仲裁服务。


广仲副主任王天喜、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主席萧咏仪、澳门仲裁协会会长郭颖玫以及特邀嘉宾香港测量司代表萧咏仁、香港工程司代表唐培强、广州市律协港澳台与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彭明致线上出席了研讨会。


2012年,广仲联合港澳仲裁界在南沙共同设立了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同步运行内地、香港、澳门三套庭审模式。2018年,广仲牵头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秘书处设在广仲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其开放性合作枢纽平台的作用,首创民商事仲裁“广州模式”,在上述三套庭审模式的基础上叠加远程庭审的技术优势,充分利用港澳丰富优质的法律、经贸等专业服务资源化解相关经贸纠纷,同时把涉“一带一路”商事纠纷导入粤港澳大湾区解决,实现两大国家战略的顺利对接。“广州模式”开启了多元化庭审模式的先河,也坚定了广仲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广州模式”的信心和决心。为了适应多元化庭审模式和国际仲裁的发展形势,结合我国仲裁业的自身特点,广仲对《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则》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根据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创新确立更为开放的“3+N”仲裁庭审模式,不断丰富“N”的内涵,逐步形成以三大法系为框架,结合N个地域特色规则的新“广州模式”,再立国际民商事仲裁庭审模式的新标杆。 

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主席萧咏仪表示,作为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的香港发起人之一,我非常高兴看到这10年来,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不停取得新成果。此次广仲提出的“3+N”仲裁庭审模式是一项具有变革性的创新,用最开放的态度吸收世界当前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庭审模式,能够给予当事人最大的程序便利。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一直致力于调解制度的推广,我相信,这一项重大模式创新能够更有利于仲裁和调解的结合,精准对接当事人的调解意愿,消除当事人因法律、文化背景、语言等差异所可能带来的顾虑,极大地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澳门仲裁协会会长郭颖玫表示,澳门仲裁协会近年来跟广仲在“广州标准”、“四个共享”等领域都有深入的合作,澳门仲裁界也一直十分关注广州仲裁事业的发展。此次共享适用“3+N”仲裁庭审模式的提出,可以说是在以往合作基础上的一个重要升华。在广州,当事人可以选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庭审模式;而在澳门,当事人可以选用内地的庭审模式,从仲裁程序机制上放开了束缚,我对此非常认可并很高兴能够参与其中。同时作为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的澳门方发起人之一,真诚希望值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建成运作10周年,借助“3+N”模式的发布和应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可以学习世界上的其他先进国家和地区的仲裁机构的运作模式,获得更好发展。


广州市律协港澳台与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彭明致表示,结合去年在广东自贸区临时仲裁首案担任仲裁员的经历,我认为开拓创新、先行先试的发展理念之于仲裁的发展至关重要。“3+N”仲裁庭审模式的广泛适用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发展大局中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纠纷解决的路径,越来越多的商事主体,尤其是涉外商事争议主体,也会更愿意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南沙国际仲裁中心解决,极大地提升了广州仲裁的世界影响力和认可度。自成立10周年来,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在香港和澳门法律专家的支持下发展得很好,相信不久的未来可以看到一幅蓝图,通过“3+N”仲裁庭审模式的运行,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商事主体愿意选择广州仲裁、选择南沙国际仲裁中心。


在参会嘉宾的共同见证下,广仲副主任王天喜与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主席萧咏仪、澳门仲裁协会会长郭颖玫共同签署了《关于共享适用“3+N”仲裁庭审模式合作备忘录》。

王天喜副主任总结指出,近年来,广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在仲裁领域创新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今年2月,“广州标准”入选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 “最佳实践案例”,更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采用,并在其官网上进行了专版全英推介。同时,广仲还首倡服务窗口共享、仲裁员名册共享、办案庭室共享、仲裁标准共享“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得到国内外同行的积极响应。APEC-ODR机制获国际认可,并连续两次作为内地仲裁机构唯一发言代表参加日本东京举办的ODR线上研讨会。为了适应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新形势,广仲希望通过创设“3+N”仲裁庭审模式,实现与域外规则的有效衔接和对仲裁资源的有效配置,努力将中国成熟的庭审模式“推出去”,将世界优秀的庭审模式“引进来”。另外,也希望通过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与港澳的朋友们在相关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以期“3+N”仲裁庭审模式在大湾区的良好运行与成功实践,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共同打造南沙国际仲裁先行区。


通过本次签约,广仲与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澳门仲裁协会就共享适用“3+N”仲裁庭审模式达成共识,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合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广仲也将进一步加强与港澳之间的仲裁合作,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自身优势,不断完善和丰富庭审模式以及相关指引,力求以公正、高效的仲裁程序解决涉外民商事争议,着力提升仲裁公信力,为港澳仲裁合作谱写新篇章,提高仲裁服务国家全面开放和发展战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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