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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在认定已实际施工的情况下,即使无法准确计量施工量,亦应当委托相关中介机构予以估算,并对工程价款诉请视情形予以相应支持

时间 : 2022-12-08 17:12:03      作者 :      浏览次数:4097

最高法院:在认定已实际施工的情况下即使无法准确计量施工量亦应当委托相关中介机构予以估算并对工程价款诉请视情形予以相应支持



关键词  


工程量计算 工程价款 中介机构估算 鉴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裁判要旨


对于确实发生的施工,即使无法准确计量施工量,亦应当委托相关中介机构予以估算并对施工方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诉请视情形予以相应支持,方为公平。在认定已实际施工的情况下,仅因工程量无法准确计量,而不予认定相应工程价款不妥。



案例索引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大唐甘肃祁连水电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二审民事 裁定书

案    号:(2020)最高法民终852号

案    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裁判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0.08.31



  裁判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查认为,

对部分确实发生的施工,仅以施工量无法计量为由对相应工程价款未予支持不妥。本案已经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鉴定。对于确实发生的施工,即使无法准确计量施工量,亦应当委托相关中介机构予以估算,并对施工方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诉请视情形予以相应支持,方为公平。一审判决多处在认定已实际施工的情况下,仅因工程量无法准确计量,而不予认定相应工程价款不妥。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一、撤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甘民一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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