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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在APEC年度会议作主题发言 系内地仲裁机构唯一代表

时间 : 2022-06-14 18:18:57      作者 :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5001

近日,在司法部的支持下,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作为APEC-ODR平台(以下简称“ODR平台”)三大官方提供方和中国内地仲裁机构的唯一代表参加亚太经合组织(APEC)关于网上争议解决合作框架的线上会议。

会上,广仲就ODR平台和涉金融类案件的发展进行主题发言,分享建设历程和实践经验,为APEC-ODR项目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APEC经济委员会致力于服务微型和中小型企业(MSMEs)的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倡议基于《APEC跨境商事纠纷网上争议解决合作框架》,建立和推广亚太经合组织网上争议解决机制(APEC-ODR),此次会议是APEC经济委员会组织的年度重要国际性会议。

APEC经济委员会主席詹姆斯·丁、我国司法部相关领导、美国国务院官员等近50名线上线下来自美国、日本、新加坡、印尼、菲律宾和中国香港、内地的仲裁界专家、学者以及知名仲裁机构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共同为APEC-ODR的建设献言献策,分享经验。

会后,APEC美方顾问对广仲分享的经验表示感谢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广仲在APEC-ODR机制建设和发展方面起到了引领作用。

广仲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仲将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深改委《关于支持广州打造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的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广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丰富“3+N”的多元化庭审“广州模式”,拓展“四个共享”合作机制,推动创新联动,使ODR平台可以更好地满足全球当事人对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需求,打造广州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持续发出中国仲裁声音。

打造国际平台 成为首批APEC-ODR官方提供方

广仲是中国首批成立的七家仲裁机构之一,近年来广仲办案数常年位居前列,2021年受理案件量排名全国第一,涉外案件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在城市仲裁机构中排名第一。

2019年11月,广仲发挥互联网仲裁的技术优势,在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中率先试水全球第一个跨国远程庭审,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四批制度创新案例(仲裁仅此一例)。

在不断发展案件业务的同时,广仲积极探索和创新,致力建立国际统一的互联网仲裁规则,引领互联网仲裁的高质量发展。

2020年,广仲制定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已得到中国内地150家仲裁机构以及42家境外仲裁机构的支持和认可,其中包含了新加坡、俄罗斯、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泰国等8个APEC成员的仲裁机构。

今年4月,广仲“首创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获评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并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官网上进行全英推介。

鉴于广仲在互联网仲裁以及ODR平台的丰富成功经验,APEC于今年5月1日正式将广仲列为全球三家ODR平台官方提供方之一,向世界范围推介。自APEC官网推介以来,ODR平台已受理三宗案件,其中一宗从提交案件到广仲出具调解书,用时不到7天,再次刷新ODR平台结案速度,结案效率获得当事人好评。

推进创新联动 引领国际互联网仲裁规范化发展

近年来,广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仲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打造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为目标,推动标准、模式、共享联动,并将诸多创新举措与APEC-ODR的发展相融合,成为ODR平台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剂。

01标准联动

ODR平台是集谈判、调解和仲裁“三维一体”的线上多元纠纷解决平台,为全球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优质解纷服务。广仲首创的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与ODR平台的高质量发展高度契合,为便利平台当事人、规范平台线上庭审、促进纠纷高效化解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规则保障,有效地推动了ODR平台的推广,引领国际互联网仲裁规范化发展。

02模式联动

广仲首创国际民商事仲裁“广州模式”,同步运行内地、香港、澳门三套庭审模式,并逐步加入其他N个国家和地区特色仲裁模式,形成以三大法系为框架、结合N个地域特色规则的3+N新“广州模式”,树立国际民商事仲裁多元化庭审标杆,优化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ODR平台的当事人遍布世界各地,提供多元化的庭审模式让当事人选择,在提升庭审效率的同时为当事人营造了相对熟悉舒适的庭审氛围,更有利于纠纷化解程序的有效推进。

03共享联动

广仲首倡标准共享、庭室共享、名册共享和服务窗口共享“四个共享”合作机制,推动跨地区仲裁合作和仲裁服务国际化协同发展。ODR作为面向世界的纠纷化解平台,需要统一的国际规则、便利的庭室设备和国际性的仲裁员队伍,“四个共享”合作机制充分地满足了上述需求。自推广以来,通过“四个共享”合作机制,广仲与境外多家仲裁机构实现仲裁员名册共享,吸纳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近200名通晓国际经贸规则的境外仲裁员,人数较之前翻了一番。

 

开发批量智审 助力涉金融案件纠纷高效化解

APEC作为亚太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经济组织,在纠纷化解机制方面寻求解决金融类案件的突破口,帮助全球相关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经过多年深耕,广仲在金融纠纷化解方面经验丰富,成效显著。2021年,广州金融仲裁院共受理金融纠纷15000多宗,争议金额合计近2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5.3%。其中,金融案件的数量和标的额在互联网仲裁案件的占比均已超九成,业已成为互联网仲裁的主要组成部分。运用批量智审方式成功处理互联网仲裁金融案件5000多宗,标的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占互联网仲裁案件比重超70%。

2021年受理传统金融借款纠纷和互联网金融借款纠纷标的额均实现大幅度增长,其中,传统金融借款纠纷总标的额近13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3.7%;互联网金融借款纠纷总标的超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翻了一番。

办案质效的提升和相关案件量的增长得益于广仲不断完善金融仲裁机制,助力金融纠纷高效化解。

01打造专业平台,创设金融仲裁院,完善金融仲裁特别规定

广仲于2011年创设广州金融仲裁院,修改完善金融案件的特别仲裁规则,缩短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相关文书的期限,对争议金额较低案件采用独任仲裁庭模式,并且规定仲裁庭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决等,这些措施都加快了金融案件的审理效率。

02深化技术赋能,实现“智能化”金融纠纷批量处理

广仲运用互联网、区块链技术,充分发挥仲裁程序灵活、高效的优势,全面规范电子送达、电子证据规则应用。上线符合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规则的仲裁办案系统,使符合条件的金融纠纷自动生成仲裁申请书、自动审核计费、自动送达文书、自动匹配裁决文书模板等,实现即时立案、即时缴费、即时送达。

03搭建仲调对接,推行“协同化”金融纠纷协调共治

首先,广仲于2021年9月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实现仲裁案件信息网络共享,由此进一步完善仲裁案件司法支持与监督机制、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还与广州互联网法院加强业务对接,探索创新互联网仲裁执行新模式,引导当事人通过广仲的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解决争议。为促进建立大调解格局,广仲与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仲调对接合作机制,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新途径,已完成40余宗金融纠纷案顺利调解结案。

未来,广仲将继续完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推行“智能化”金融解纷模式全覆盖,在金融纠纷领域全面推动APEC-ODR平台的广泛适用,实现谈判、调解和仲裁程序有机衔接下的高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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