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啦!| 司法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司法部发布《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近年来,仲裁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化解了大量纠纷,在维护社会稳定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仲裁法》作为我国仲裁领域的“基本法”,指引仲裁机构的管理与建设、规范仲裁程序及司法审查程序。现行《仲裁法》自1994年颁布以来,仅在2009年及2017年对个别条文进行了小范围的修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它已经无法满足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需要,亟需修订。
为此,司法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8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土儿胡同1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邮政编码:10000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bzcgzc@163.com。
广仲征集仲裁法修订微信专栏文章
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此次修订涉及仲裁的方方面面,包括:
1.明确规定仲裁机构要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与制衡的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
2.明确仲裁庭自裁管辖权,规定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审查主体为仲裁庭,并新增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决定的司法审查及司法审查裁定的复议程序;
3.新增仲裁地的规定;
4.完善临时措施的相关内容,赋予仲裁庭决定临时措施的权力;
5.完善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具体化撤裁情形,并明确裁决可部分撤销及规定可重新仲裁的情形;
6.完善涉案仲裁程序特别规定;
……
在此背景下,广州仲裁委员会拟设置“仲裁法修订”专栏,诚邀法律领域尤其是仲裁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内容撰写专业文章,稿件一经采用即发表在广仲官方公众号上,特别优秀并符合学术论文规范的,可推荐刊登在《仲裁研究》等高质量学术期刊上。
征文要求:
1.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内容,结合国内外仲裁理论与实务进行分析研究。
2.字数:3000字以内;
3.来稿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如出现抄袭、剽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由作者自负责任。
投稿方式:
请将文章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iangruoshi@gzac.org,在邮件标题前标明“仲裁法修订专栏”,并在文章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便于我们与您联系。
联系人:江若诗,电话:(020)83283520
此次征稿长期有效,稿件一经采用,按稿酬标准计酬。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扫码查看↓
2.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