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分会标准化庭室正式投入使用
近日,广州仲裁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分会(以下简称“广仲兵团第十二师分会”)标准化庭室正式投入使用,并顺利审结4件建设工程仲裁案件,案件当事人均涉及新疆本地企业,累计争议金额达千万元。
广仲兵团第十二师分会庭室坐落于乌鲁木齐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依托自贸试验区与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区叠加优势,直接面向区内企业、服务一线,让当事人足不出区即可获得专业仲裁服务。庭室严格按照广仲总部统一标准建设,配备语音转写系统,支持多语种实时识别。当事人正常陈述即可同步生成文字记录,无需刻意控制语速,还可当庭查阅校对。数据安全方面,庭审数据统一存储于专用服务器,部署企业级防火墙与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全流程加密管理与访问权限分级管控,确保庭审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此外,庭室配备专门的远程庭审设备,与广仲总部技术平台直联互通,仲裁员与当事人可灵活选择线上线下相结合或纯线下方式参与庭审。近期庭审中,上述两种模式均已实际采用,各项系统运行稳定。
从硬件设备到程序规范、从技术配置到服务流程,广仲兵团第十二师分会标准化庭室始终与总部保持标准一致、品质一致。新疆当事人在本地即可获得与广仲总会同等标准的专业仲裁庭审服务,无需跨省奔波,免去额外差旅成本与时间消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规范、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
自挂牌以来,广仲兵团第十二师分会始终致力于将总部的专业标准、技术能力与服务品质向兵团延伸。下一步,分会将以标准化庭室投入使用为契机,持续提升庭审保障能力,为兵团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助力新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国家向西开放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