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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仲伦敦庭审中心开庭审理首案 创新融合仲裁地与在线仲裁模式

时间 : 2025-10-28 18:00:00      作者 :      浏览次数:1240

近日,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在英国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DRC)设立伦敦庭审中心,将机构布局延伸至全球国际仲裁中心核心区域,并开庭审理首起跨境商事仲裁案件。



01

提供跨境商事争议的

高效解纷样本


广仲伦敦庭审中心开庭审理的首案,叠加了多重国际因素:当事人和相关财产涉及香港和英国,仲裁合议庭组成人员来自中国、马来西亚和英国,开庭地在伦敦,仲裁地为广州。该案采用“广州仲裁地+伦敦开庭地+全流程在线”的创新模式,既是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仲裁地制度的生动诠释,也是在英国伦敦对中国特色在线仲裁模式的一次成功实践,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提供了“地域灵活、效率领先”的新方案。


02

明确“仲裁地”与“开庭地”的不同法律属性与功能定位


仲裁地:指仲裁程序所依附的“法律所在地”,通常由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或仲裁庭按照便利争议解决的原则确定,决定了仲裁裁决的“国籍”、仲裁程序的适用法及司法管辖法院的确定依据。本案中,双方约定“由广仲仲裁,仲裁地为广州”,意味着该案裁决属于“中国裁决”,依据中国法律对案涉仲裁协议效力和裁决执行进行认定。


开庭地:指仲裁庭与当事人进行庭审、证据交换等程序的“物理地点”,仅为方便仲裁程序开展而设定,不影响仲裁地的法律属性。广仲伦敦庭审中心作为开庭地,其功能是为跨境当事人提供就近参与的物理空间,解决当事人分处不同国家,需长途跋涉参与庭审的实际困难,不改变广州为仲裁地的法律认定。


03

提供便捷高效的全球商事

仲裁服务


伦敦是国际仲裁的发源地之一,汇聚了众多国际知名的仲裁机构,聚集了大量跨境商事主体与专业仲裁人才,其仲裁服务的公正性、中立性和高效性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在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中,伦敦长期位居全球最受欢迎的仲裁地前列,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当事人选择伦敦作为仲裁地。


GZAC Case No.ARB(2025)15526


设立伦敦庭审中心,是广仲升级为国际化法律服务品牌的关键一步。此举不仅能向全球更充分地展示中国特色仲裁的实践创新,也将吸引更多跨境商事争议当事人选择广州作为仲裁地。


供稿:刘亿民

编辑:钟婉灵

审核:马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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