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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仲受邀出席2025年海商法业务交流会

时间 : 2025-07-13 18:00:00      作者 :      浏览次数:1496

7月5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中国海商法协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主办,天津市律师协会承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天津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海事仲裁中心协办,由天津市律师协会承办的2025年海商法业务交流会在天津顺利举办。本次交流会以“新时期海事海商法律的创新与发展”为主题,吸引了来自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天津海事法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中山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天津市律师协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等学界、企业界、法务界的超200位代表参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委派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业务总监姚震乾出席。



本次会议分两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由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初北平、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作贤、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法律合规专委会主任罗海萍、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中心主任张文广、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业务总监姚震乾作主旨发言。第二部分为特邀的专家、学者、律师等嘉宾就“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港产城融合发展”“航运保险及海事仲裁新发展”“人工智能、科技发展对海事海商法律及服务的影响”“其他海事海商法律问题:海洋工程(油气、风电、新能源)、国内及国际海商法的发展等”进行专题研讨。

姚震乾在会上以《湾区航运仲裁的新实践》为主题作主旨发言,围绕“机构设立和改制机遇”,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首创“3+N”仲裁模式促进粤港澳规则衔接,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专业化发展,及广州仲裁委员会改制焕发的活力;“国际交流与业务培训”,通过“四个共享”机制拓展国际合作,并联合境外高校加强海事仲裁人才队伍建设;“临时仲裁新机制”,即将推出粤港澳大湾区临时仲裁规则及配套司法举措,构建全流程服务体系,三个方面介绍了广州仲裁委员会在国际商事海事仲裁取得的成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供稿:黄蔼桐

编辑:钟婉灵

审核: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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