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上的奋斗者” | 广州仲裁委员会张毅参加国务院新闻办中外记者见面会

7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围绕“践行为民宗旨 建设法治中国”主题,邀请司法行政领域5位基层代表与中外记者互动交流
7月8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5位来自司法行政领域代表围绕“践行为民宗旨 建设法治中国”与中外记者展开了深入交流。来自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毅作为司法行政领域代表之一出席见面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广仲仲裁员张毅作为司法行政领域代表之一出席见面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仲裁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在纽约公约的框架下,一个国家的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其他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这是仲裁的最大特点和优势。仲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程序灵活、注重公平,能够专业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涉外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在打造联动港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广仲入驻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
广州仲裁委员会(下称广仲)于1995年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后全国七个试点城市中最早组建的仲裁机构之一,受理国内仲裁案件、国际仲裁案件业务量均居中国内地仲裁机构前列。近三年年度受理案件9万余宗,总标的额2168.6亿元;其中受理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2000余宗,总标的额188.68亿元。

办案大厅
张毅是广仲2000多名仲裁员中的杰出代表,长期从事一线仲裁工作,累计参与办理各类仲裁案件4000多件,其中直接裁决案件1000多件,始终坚持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做到依法依理解决纠纷,坚持仲裁为民,走访企业工厂,参加各类法律咨询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法律保障就在身边。
(一)通过实际行动践行仲裁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利用仲裁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是仲裁员的职责所在。张毅曾处理过一个企业将产品出口外国的买卖纠纷,因交易地点在外国,当事人提出取证困难。广仲迅速通过与该国的协作单位某国际商事仲裁院进行讨论,最终在该国依法完成取证。审理过程中,广仲又应企业请求,通过线上调解系统,促成双方企业进行谈判,最后双方达成了继续交易的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像这样扶助出海企业发展、支持实体经济的案例还有很多。广仲始终秉持竭诚仲裁为民的服务理念,全力协助企业化解跨境纠纷,同时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张毅作为一名仲裁员,也经常有计划地到社区、企业、学校,做一些法治宣传活动,聊一聊法治热点话题,力所能及地提供一些法律咨询,让大家感到法治保障就在身边。

2021年,广仲在司法部的支持下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
(二)贯彻公正与效率理念,推动大湾区仲裁发展与营商环境优化。张毅办案的理念是实现公正、追求效率、严格保密,要让双方当事人感到公平公正、心服口服,就必须保持中立和专业,强化沟通、调解优先,让当事人有效参与仲裁程序,清楚明白、心放心。
仲裁的服务领域非常广泛,只要是经济合同纠纷,大到跨国公司之间几十亿标的的商事争议,小到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几千元的小额纠纷,都可能被提交仲裁,并且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就是最终裁决。因此,张毅对仲裁的质量和公信力充满敬畏,丝毫不敢懈怠。
作为一名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仲裁员,有机会参与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的实践,也让张毅感受到现在越来越多国内外的跨国企业愿意选择我国作为仲裁地。广州是一个千年商都,法治环境好是仲裁发挥作用的基础。同样的,仲裁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维护公平公正的良好国际经贸秩序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23年4月20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牵头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在广东省惠州市隆重举办金砖国家仲裁合作论坛,与会金砖国家仲裁机构代表共同签署并发布《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
(三)始终拥抱智能科技,赋能案件审理质效提升。当事人之所以愿意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快”。纠纷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方面降低了当事人时间成本,另一方面可以使被占用的资金、资源加快周转,提高经济效率。张毅参与研发的广仲 “云小仲”“仲小雯”等AI智能助手,实现了远程立案申请、材料初步审核、证据材料提交、开庭实时记录、文书初步生成等环节的智能化,实现了对仲裁全流程的有效管理,极大节约了当事人和仲裁员、仲裁秘书的时间,平均办案时长减少30%左右,使得仲裁程序更高效、证据更可靠、监督更有效、裁决更公正。

首个无真人仲裁秘书的国际仲裁庭审
目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我国仲裁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已经改变了仲裁服务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推进仲裁法修改,前不久公布了修订草案,明确线上仲裁与线下仲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为运用“在线仲裁方式”解决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商、国际物流等领域的纠纷,提供了发展指引,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的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开庭、送达。
同时,人工智能只能扮演仲裁辅助工具的角色,不能替代仲裁员的决策者、裁判者的地位,而且在广泛应用过程中要不断完善仲裁程序规则,强化数据信息安全保障的软硬件配备,保护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确保当事人安心享用现代科技发展带来的便利。
供稿:陈耕希
编辑:钟婉灵
审核: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