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发展、促合作——广州仲裁委员会赴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开展专题调研学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有关要求,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与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的合作交流、协作联动,近期,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思民,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天喜,党组成员、副主任石磊分别带队前往上海仲裁委员会、扬州仲裁委员会、苏州仲裁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员会、无锡仲裁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学习。
在调研座谈中,广州仲裁委员会与有关仲裁机构就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互联网仲裁发展、加大国际开拓力度、推动体制机制和内部治理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各方一致认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加强合作,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有利于强化仲裁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仲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通过座谈,各方同意在运用远程庭审、共享仲裁庭室方面建立协作联动机制,为各地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贴心的仲裁服务体验。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州仲裁委员会充分发挥互联网仲裁领先优势,实现了仲裁服务“不见面”“不打烊”,先后办理了中国大陆仲裁机构首宗涉台案件远程庭审、首宗异地仲裁机构共享仲裁庭室协作远程庭审。2020年全年,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34%,其中一方当事人来自广州以外地区的案件占比超过70%;2021年1至4月,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来自长三角地区的案件近600宗,占比超过10%。
2021年4月21日上午,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思民一行到上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仲)调研学习,上仲副秘书长陆春玮、仲裁三部副部长龚骏对考察团的来访表示欢迎,并陪同参观了上仲办公场所。

在随后的座谈交流中,双方介绍了各自机构的工作情况,并围绕仲裁机构加强党的建设、拓展国际仲裁业务、服务涉“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发展知识产权仲裁和航运仲裁、对仲裁员履职情况和水平进行考察和评价、加强仲裁制度宣传推广、培育仲裁文化、推动机构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分享了彼此经验。
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在互联网仲裁、仲裁文化宣传等方面的合作,并建立共享仲裁庭室的协作机制,基于对等原则,一方受理案件的当事人如在对方城市的,可以到对方的仲裁庭室,远程视频参加庭审。
4月19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思民,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等带队到扬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扬仲)调研学习,扬仲党组书记、秘书长朱愈明,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朱毅锴等予以热情接待,并召开座谈会进行交流。

在座谈会上,双方积极围绕仲裁机构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区域内有关仲裁机构加强合作、加强仲裁制度宣传推广、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进行深入互动交流。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借鉴,在前期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在推广远程庭审、加强互惠协作等方面的合作;利用广仲“8.29宣传日”和扬仲“9月宣传周”,联合举办仲裁法制宣传推广活动,着力提升仲裁影响力,共同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4月23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天喜带队到苏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苏仲)调研学习,苏仲秘书长周雷等业务骨干接待 。

座谈中,双方就仲裁机构加强推进党的建设、推动建设工程仲裁发展、推广仲裁制度和仲裁文化、提升内部治理质效、加强仲裁秘书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学习互鉴,充分发挥彼此优势,努力推进仲裁机构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就共享仲裁庭室、远程庭审等为对方提供便利。

随着我国经济贸易蓬勃发展,广仲“走出去”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广仲此次集中赴长三角地区有关仲裁机构进行调研学习,有利于学习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的先进经验,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与长三角地区仲裁协作机制,打通互通互联“最后一公里”,携手擦亮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要一环的仲裁名片,进一步提高仲裁公信力与影响力,为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共担时代使命,汇聚合力在国际仲裁舞台发出“中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