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色业务 /广州标准 /广仲朋友圈

广州仲裁委与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湾区法律合作

时间 : 2021-11-09 17:27:11      作者 :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3044

       2021年11月5日上午,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与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在携手推动大湾区仲裁事业发展、促进经贸文化交流方面达成合作意向,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合作备忘录》的签约仪式。广仲主任陈思民、秘书长李珊、中山分会负责人王进和澳门律师公会主席华年达、秘书长李金月出席了会议。

       陈思民主任指出,广州、澳门同属大湾区的中心城市,广州与澳门的联系源远流长。澳门律师公会和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为澳门与葡语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产业及区域合作、人文及科技交流等活动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广仲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之一,今年办理的案件数和标的数均有大幅度的增长。广仲也是最早推出互联网仲裁、实现仲裁全流程线上运行的仲裁机构,并首创国际商事仲裁“广州模式”。在司法部指导下搭建首个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即ODR平台),作为中国内地仲裁机构唯一发言代表参与今年10月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ODR平台研讨会。此次广仲与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达成意向签署《合作备忘录》,必定会使广仲与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迎来发展的新机遇,广仲与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将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精神,携手推动商事仲裁的发展。

       华年达主席表示,广东省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大湾区的发展,充分发挥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系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平台的作用。澳门律师公会作为澳门特区的律师专业实体,不仅肩负着律师业的自身发展责任,同时还兼具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的责任。广仲是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知名仲裁机构,此次合作协议签署后,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大湾区的服务环境,增强社会民众对仲裁员以及仲裁机构的信任,为澳门仲裁服务的国际化及未来在大湾区提供服务开启大门。

      签约仪式后,双方进行了座谈。李珊秘书长介绍了广仲近年的业务发展情况,特别是广州标准、ODR平台,“四个共享”等工作亮点。华年达主席介绍了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的基本情况,表示澳门律师公会要与广仲加强合作,加快国际化进程,共同促进大湾区仲裁事业的发展。

      11月3至11月5日,李珊秘书长还带队分别走访了南光集团有限公司、澳门大学法学院、澳门归侨总会、澳门中华总商会和澳门仲裁协会。

      澳门律师公会及其仲裁中心的基本情况:澳门律师公会为唯一代表澳门律师业的公法人专业团体。基于第31/91/M号法令设立,该法令赋予其权限,以便自主地规范律师入职和执业,授予律师及实习律师职称,维护律师的权利、利益及特权,提升职业的尊严及声誉,以及恪守职业道德原则。澳门律师公会于1998年设立其仲裁中心,以另一种方式解决民事、商业或行政方面的争议,是澳门为数不多的获许可进行机构仲裁的实体之一。


广州标准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