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员选聘工作的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自开启仲裁员选聘工作之后,我们收到了大量的申请,有幸结识众多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大家踊跃报名的同时,我们也收到很多反馈,对申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表示疑惑。为了更好地推进仲裁员选聘工作顺利开展,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广仲的仲裁员队伍,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答疑解惑吧。
A:请申请人员仔细阅读公告中的仲裁员选聘条件,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条件进行填报,并附上相关证明。例如,若符合“曾任法官满八年”的条件,申请人应提供完整的一段法官经历证明,包括法官任职的起点时间与结束时间等证明文件。若其他法律工作者符合“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条件,应提供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关任职等证明文件。
Q:填错信息能否修改?
Q:境外人员如何申请?
A:不需要,只需要邮寄申请表。申请人员在仲裁员申报系统提交申请表后,请导出申请表的电子表格并打印,在表格上进行相应的签字与盖章,将该纸质版申请表(已上传系统的证明文件等附件无需打印)邮寄至本会的办公地址。
为更好解决报名过程遇到的问题,请通过电子邮件将问题反馈至我委公告邮箱(gzzcw@gzac.org),工作人员会尽快回复并提供协助。
广仲受理涉港澳台、涉外案件的数量常年居全国前三。继2019年11月20日全球率先试水跨国远程庭审以来,广仲充分发挥“互联网+仲裁”领先优势,不断探索完善商事仲裁“广州模式”,广仲欢迎擅长处理涉外案件的专家学者加入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展现专业能力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您的国际化视野和专业知识也必将能为广仲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相关链接: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选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