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监控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舆情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采购需求:
旨在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互联网网络媒体对我委的工作动态、干部队伍建设、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的报道及评论,为网络舆情应对提供决策建议,需采购1年的舆情监控服务。
需求内容:
服务要求:
(1)服务组成
本次采购的舆情服务包含软件系统服务、舆情服务等2部分内容。成交供应商需开发针对性软件,通过自筹服务器,全面监测覆盖广州仲裁委员会关注范围的各类媒体相关舆情信息,及时采集、智能分析,以Web网站为载体,通过云服务的方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用户提供信息展示、检索、统计、分析等功能。在信息采集的基础上,成交供应商通过机器智能分析和分析师人工研判相结合的方式,对舆情信息进行及时高效精准地分析、研判、预警、追踪,并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供舆情信息分级预警和热敏汇总、月报、突发事件专题分析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软件系统
监测对象为广州仲裁委员会,服务对象为广州仲裁委员会。
功能方面表现为一个综合性的互联网舆情信息监测和分析系统集群,能进行快速、全面、智能的信息采集及预警。
展示方面表现为可以在采集到信息后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处理,并以直观、完善的方式进行展示。
在具体前台功能使用上,用户可以通过台式电脑、手提电脑、平板电脑及手机等终端登录互联网进行浏览、检索、统计,并通过邮件、短信等途径将重要舆情信息即时通报用户。
舆情服务
由专业舆情服务团队提供常规和紧急预警及报告。舆情预警方面,要求能实现7×24小时实时分级预警,需要有定性分析、传播态势分析、类型标注、风险研判等;此外,对于热点敏感舆情提供24小时全天候重点提醒、持续汇总分析。舆情报告方面,需提供常规的舆情月报服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在最快2小时内提供舆情分析报告,将风险研判与可操作的应对处置建议作为报告重点。
1.舆情科学分级要求
要求能根据信息内容本身、回复点击比、网站重要程度、百度搜索量等指标进行综合打分,并对舆情信息重要程度进行智能分级。
(1) △舆情智能预警要求
要求能24小时对涉广州仲裁委舆情信息进行预警分析,要求准确度不低于80%,并支持人工审核。预警方式支持短信、邮件、电话、微信公众号推送、iOS、Android用户端等。
自动预警规则配置要求如下:
基本属性:能够按照检索范围、预警级别、情感属性、预警方式、时间范围等维度进行组合搭配设置;
定性配置:能够按照信息类型、媒体等级、正负面舆情分类、敏感值大小、机构相关值范围、关键词位置、指定账号等多种特征维度进行组合搭配设置;
定量配置:能够按照点击数、回复数、转载数、百度曝光指数、点击增长率、回复增长率、百度曝光增长率等进行组合搭配设置;
(2) 疑似负面信息自动标记、跟踪
舆情监测分析系统支持自动将疑似负面信息进行标记,可供单独分类查看、分析;支持工作人员对舆情信息进行收藏,并对收藏夹进行管理;
(3) △其他图片舆情要求分析
对微博和热门帖中的图片进行识别,要求对其中文字信息能实现文字转换并按关键词分析;
(4) 信息分析功能
具有热点信息自动发现、热点跟踪定位、敏感信息监控、舆情实时预警、传播路径分析、地区分布分析、网站分布分析、时间趋势分析、主题检测分析、话题(词语)演化分析、热点词语(地名、人名)自动发现、事件关联关系分析、民意倾向分析、舆情风险评估、专题事件追踪等功能。
(5) 自定义舆情事件专题跟踪
系统需要具备舆情任务跟踪功能,能对互联网上热点舆情信息进行快捷、有效、图形化的后续跟踪与报告,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支持对事件专题进行关键字设置、时间范围、信息类型、网站来源等。
支持对已经发生的舆情进行持续多维度跟踪监控,维度包含:舆情态势、以图表形式呈现、关键词、媒体分布、传播路径等。
(6) 网络意见领袖意见汇集分析功能
针对网络声量较大的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社交平台的名人,能实现定向舆情动态跟踪统计、分析和研判。
(7) △舆情风险指数
要求系统对案(事)件进行模块化分析,合理量化舆情压力指数和舆情敏感度,直观向用户反应舆情风险程度。
要求可以对舆情事件的全网传播热度进行分析,实现数据可视化;对事件进行舆情压力等级评估。
需解释量化机制的理论及过程,证明其合理性。
1.短信工具集成(预警)
要求短信自动预警信息的发送功能;
支持移动应用端Android和ios操作系统的服务应用的开发和使用,同时支持在手机和平板设备上下载使用,便于舆情工作人员移动式办公。
2.微信公众号消息推送要求
要求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获得消息推送,每日向用户推送:广州仲裁委正面热点信息、广州仲裁委负面舆情信息。
3.△以图找图功能模块
要求根据某张图片线索,迅速搜索到互联网上与这张图片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图片资源,同时获取这些图片的相关信息(如来源、网址、发布时间、文字摘要等)。
4.高级检索
系统搜索维度应支持自定义,维度包括但不局限于:时间、机构、媒体、关键词。对检索到的信息可按时间、网站、主题等排序。
支持对广州仲裁委2年历史舆情数据进行分类、溯源检索。
5.舆情信息简报自动生成和数据导出
(1)支持在线自动生成分析报告,分析舆情信息的时间范围、内容均可自定义,可以生成专题报告、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2)报告分析维度应有基本的分析维度,包括但不局限于:舆情概况、舆情传播态势、媒体来源分布、重点媒体报道、意见领袖观点、网民观点等。
1.强化统一研判标准
要求对预警信息进行分级,注明不同危机程度。对于已经发生的舆情进行风险等级评估的,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再进行定量评估。
(1)△定性分析
要求根据舆情产生的原因、发生的背景、反映的问题、当前的现状,结合态势分析、沟通效果、处置难度、后续影响等实际情况,对舆情的内容敏感性、发布/涉事主体、传播渠道与影响力、舆论风向等四方面进行定性综合研判。
(2)定量分析
要求根据在新闻、论坛、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上所涉舆情的广度和热度进行定量分析研判。包括传播舆情的媒体平台类别、传播与浏览评论数量以及各类媒体的参与度等。
2.短信预警内容的细化与分类
(1)△完善信息标注
在日常预警短信前标注级别,并附注所属地区机构简称,针对老旧信息、持续性的发文,做“老\旧舆情”等信息标注。
(2)舆情汇总与溯源
汇总:针对突发性敏感案(事)件,根据舆情的发展情况,动态持续汇总信息。
溯源:针对大量重复性旧有舆情、同一账号的持续性信息发布及语义模糊的信息,通过账号溯源,根据关键词等在各大搜索平台自媒体平台进行检索,对信息传播情况、热度走势、信息内容变化、近期动向等作简要分析。
3.风险提示
针对各类事件舆情信息,在综合分析事件类型、事实、背景及处理思路的基础上,结合相关人员,做出风险提示,如高、中、低风险,或具有潜在风险等。
1.传统舆情报告
包括舆情概况、脉络分析、传播态势、舆论观点等,为提升用户舆情响应处置质量,现对舆情报告结构做出细化要求,在前期描述性分析的基础上,将风险研判与可操作的应对处置建议作为报告重点。
具体要求如下:
(1)媒体原发报道情况、新闻网站转载情况;
(2)△论坛、微博等原发信息及相关评论、转发情况;
(3)媒体最新评论情况;
(4)媒体的关注或质疑焦点及相关建议;
(5)评论转发数最多的微博转发、评论变化速度及意见倾向;
(6)网易、搜狐、腾讯大粤网、凤凰、新浪等重点门户网站的跟帖数、参与人数、意见倾向及变化速度;
(7)综合统计网民的态度(意见)类型及所占百分比;
(8)△舆情事件的路径传播分析:事件发展各阶段的情况;
(9)△对舆情严重程度及发展态势进行研判、分级;
(10)重要信息链接及截图;
(11)△综合运用图表功能展示路径传播图、媒体分布图、原发新闻被转载情况表、网民意见倾向分布图、代表性意见截图、趋势变化及意见分类情况;
(12)结合全国范围内其他地区的历史相似案例,做类案对比分析,为当前事件的应对处置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13)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2.具有潜在风险的案(事)件
报告重点应突出风险研判,将风险划分为事件内容、政策热点、传播、涉事主体等类别进行简要分析。
1.典型案例推送
推送近期的典型案例舆情解读报告,分析对象包括全国政法系统内发生的案件舆情、热点事件等,报告对传播、处置措施、效果总结进行分析。
2.△专项分析报告推送
推送针对领域热点现象或话题(例如:裁判文书上网后因内容引发舆情)以及类案舆情等专项分析报告,剖析特征与规律,探究问题与原因,提供研判思路与处置路径。
3.年度政法舆情蓝皮书
对全年国内重大舆情案(事)件的生成机制、发酵原因、传播规律及应对策略进行系统研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3年3月17日公告之时至 2023年3月23日17:30(北京时间)期间在本会官网(https://www.gzac.org)广仲动态——通知公告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3月17日(同公告日期)公告之时起至 2023年3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3月28日15时00分。
(三)开启时间: 2023年3月 28日 15点 5分(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中区17楼会议室。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17楼
联 系 人:张征 联系电话:020-83283561
发布人:广州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7日
附件:舆情监控招标文件.doc